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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连忙从床上下来,语气是鲜有的强硬,“我想回落雀山庄看看。”

    但这强硬并未持续太久,他被柏先生的视线杀得溃败,又轻声补充道:“我……我就去看看而已。”

    柏先生未答应,但也没立即拒绝。

    他低头站了一会儿,上前去帮柏先生穿衣,竟忘了自己赤丨条条光丨溜溜,才是最该穿上衣物的人。

    为柏先生扣扣子时,后腰忽然被搂住,他一怔,旋即随着这一道力往前倾倒,跌入柏先生怀中。

    “去跟小单请个假。”

    这便是同意的意思了。

    他欣喜不已,待欣喜平复,又不免伤感。

    落雀山庄,这次去,恐怕就是最后一次了。

    明氏正在繁忙之际,单於蜚却一字未问批了假,甚至没有规定他应在什么时间内回来。

    他看着自己的顶头上司,斟酌许久,终于问道:“您都知道。”

    问句,却不是疑问的口吻。

    想来顶头上司高深莫测,是与柏先生不分伯仲的人物,又怎会不知道。

    办公桌对面的单於蜚几乎是不动感情地笑了笑,那笑容连冷笑都不算,仅仅是个机械的动作。

    “你想了解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这两天他始终没有理清思绪,也没能痛下决断,以至于连在工作场合,都失去了往日的洒脱与干练,

    “你连想了解什么都没有考虑好。”单於蜚一语道破。

    他眉心浅拧,“您和柏先生到底……”

    单於蜚以摇头打断,“我说过多次,我是个商人。你想从我这里打听消息,就用我想要的等价物来换。”

    他看着单於蜚,感到自己从未真正认识过对方。

    “但现在你没有。”单於蜚视线指向办公室门,淡淡道:“去休假吧。”

    柏云孤不常待在别墅,似乎在“班师”之前,“孤鹰”在C国还有别的事要办。

    那夜之后,两人都默契地未再提及所谓的“秘密”。秦轩文独自琢磨,越通透,就越痛苦。

    “爸爸。”秦却的声音沾着喜幸,在雪地里格外明亮。

    他转过身,被并不顽皮的儿子扔了个雪球。

    秦却太矮,否则这雪球指不定会砸到他的脸。

    他笑着走过去,将小家伙抱起来,“爸爸陪你堆雪人。”

    “爸爸,围巾呢?”秦却脸蛋红扑扑,戴着毛绒手套的小手直往他脸上招呼,“叔叔给你的围巾!”

    他眼神微动,想起那天在雪地上,柏先生见他穿得单薄,将自己的围巾摘下来,绕在他脖子上。

    “叔叔很好。”两岁小孩说话本就没什么条理,秦却挨了冻,更是表达不清,“爸爸,叔叔呢?”

    他亲了亲小雀的脸蛋,“宝贝喜欢叔叔?”

    “嗯!”小雀用力点头,眸子晶亮,“爸爸呢?”

    “爸爸……”他鼻腔微酸,过了几秒才笑道:“爸爸也喜欢。”

    小雀的手又伸了过来,轻轻碰了碰他的眼,小声说:“爸爸不高兴?”

    他温声笑,“怎么会?”

    “可是爸爸眼睛红了。”

    他连忙眨眼,“爸爸没事。”

    小雀年纪虽小,却好似能够体察他的心情,不闹了,乖巧地窝在他怀里,“爸爸,不难过。”

    他强忍着胸中满溢的哀伤,拍着小雀的背,“爸爸没有难过——对了,过几天爸爸带你去看漂亮孔雀。”

    捎上秦却这件事,柏云孤最初没有同意。

    临行之前,谢姐已经准备来接走秦却,柏云孤却改了主意。

    原因大概是秦却一句——小雀想和叔叔玩。

    时隔三年终于回到落雀山庄,秦轩文既感到陌生,又觉得熟悉。

    熟悉的是不变的景物,陌生的是自己的心境。

    现在才明白,无知其实最轻松。

    白孔雀仍旧骄傲,打量了他许久,终于认出他是谁,聒噪地一亮嗓子,将小雀吓成了木头人。

    吕伯送来雀食,笑容和蔼,说的是常说的那句,“轩文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他对吕伯笑、问好,还未来得及将豆子倒出来,白孔雀就迫不及待地开了屏,兴致勃勃凑到他跟前,像过去那样啄他的手背。

    他想起公园里那位孔雀饲养员说的话,不由得蹲下来,看着白孔雀那圆溜溜的眼睛,近似自语,“你亲近我,是因为柏先生吗?”

    白孔雀哪会答话,埋头就在他手心寻豆子。

    吕伯却说:“很久没见它这么亲人了。”

    这话或许只是随口一说,他却听出了意有所指。

    但吕伯显然不打算继续说下去,像位老绅士般颔首,离去。

    山中一日,世上千年。说的是沧海桑田,世事变迁。

    落雀山庄竟也有几分相似的意思。

    秦却很快与白孔雀成了“朋友”,白孔雀频繁开屏,时常追着秦却漫山遍野疯跑。

    秦轩文远远地看着,常想如果时间能就此停驻,那该多好。

    柏先生没有带别的美人来,他取代了美人,占据着柏先生的床榻。

    几乎夜夜笙歌。

    时日长久,柏先生没有赶他走。但山上茶花似云,湖边芦苇如浪,连逐渐暖和起来的风都提醒着他——已经到了该离开的时候。

    一日,山庄来了客人。

    那人颀长俊美,像翠绿荷塘里绽开的荷花,美艳有,端庄亦有。

    他本以为这样的人定是柏先生邀来的美人,不久才知自己判断失误。此人叫何许,和柏先生一样,做的也是刀口舔血的买卖。

    “鸿雁”是近来异军突起的一支雇佣兵团,何许正是其首领。无怪他不知,明与暗的两端,并非谁都能洞察其变。

    何许与柏先生颇有交情,来请柏先生去新建的马术俱乐部一聚。

    晴空朗朗,他看着随意谈笑的柏先生与何许,意识到自己真的该走了。

    他不属于这里。

    柏先生不希望他囿于这里。

    但做工精美的马术服被送达山庄时,不仅有柏先生的,也有他的。

    “穿上。”柏先生说。

    他站在狭长的镜子前,“您要带我去?”

    柏先生手持马鞭,抬起他的下巴,古井无波地看着他的眼,须臾,问:“你想跟我去吗?”

    他在这句话里听出了惊涛轰隆与战旗猎猎,垂在身侧的手紧紧一握,“想。”

    柏先生笑了,温柔又凉薄,“那就换上衣服。”

    白色马裤与衬衣,深蓝似黑的西装,及膝长靴。镜中的男人精壮却也纤细,若是忽略那一分因为惊讶而显得稚气的表情,活脱脱就是个贵气的王子。

    过去他穿惯了征衣,现在习惯了西装革履,马术服却是头一次上身,硬邦邦地戳在镜子前,比初见白孔雀的秦却更像个木头人。

    柏先生也换好了马术服,比他从容得多,上身的西装没有任何装饰物,颜色是纯黑,看上去冷硬而优雅。而他的西装花哨一些,不过装饰物不多不少,倒不算夸张。

    马裤紧致地包裹着他的腿,令力量一览无遗,也令前后的形状若隐若现。

    他的身段非常人可比,后丨臀与腰丨胯与双腿皆是一等一的美。

    但他平白红了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