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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片刻的长久,攒得多了,好像就能更靠近永远。

    假期还剩三天的时候,祝逢今特意将这段空闲腾出,让陈姐提前一晚泡软了豆子,打了两杯豆浆,这会儿正边啜饮边看报纸。

    雪几乎已经化尽,视觉中的森森冷意消失,窗外风和日丽,天蓝得如同水洗,白云清朗,稀疏地高悬在上空。

    厉从起得比祝逢今晚了一点,但也还是赶上了一杯温热的豆浆。

    太阳晒醒他身上的懒虫,他席地而坐,腿别扭地蜷着,靠在身后的沙发上,仰头闭眼,从祝逢今这个角度,可以看清厉从脸上的细小绒毛和微微冒出的胡青。

    看来还没完全清醒。

    祝逢今笑,人到中年也不是没什么好处,起码觉少。

    手里的报纸翻开一版,他动作尽量轻缓,放低薄薄一大张纸在空气里发出的噪声,另一只手去碰了碰厉从的马克杯,决定在温度彻底降下来之前叫醒少年。

    回笼觉睡不太久,厉从被晒得脸干燥微红,迷迷糊糊睁眼,祝逢今的后背就闯入心间。

    他的背绷得并不直,不比练了多年芭蕾的舞者,它挺拔,论肩背是否宽阔,自然不比一座岿然高山,只是像一根不屈坚韧的细竹。

    厉从望得出神。

    “今天天气很好,想出去玩么?”

    他顿了一下,点头答应:“去哪里都可以。”

    “那,”祝逢今放下报纸,“和我一起去放风筝吧。”

    厉从的心骤然一紧。

    他们的家离江不远,以前祝逢今常常带着厉从沿着滨江大道小跑。

    厉从幼时跟在祝逢今身后,学不会口鼻并用,一个劲儿地用嘴呼吸,冬天满嘴寒风,刮得他喉咙都生疼,还是祝逢今慢下来调整步伐,按照他的节奏教他,才让他渐渐不那么抵触跑步这件事。

    甚至说得上是喜欢。

    即便是在万里之外,他也会想着祝逢今均匀、而后又逐渐粗重的呼吸,呵出的白气,在波士顿漫长的冬天里穿行。

    现在是枯水期,小船搁浅,停在细密的鹅卵石间,迎面而来的江风总算不是猎猎,也足够让风筝挂在天际。

    放风筝的人是厉沅。

    他是被临时叫出来的,一双大手像是稍不注意就将纸面戳破,可偏偏就是在这样一双手里,一个花纹鲜艳的肥燕成了一只真正的燕子,展着双翅飞得高而稳。

    “你三叔小的时候住在军区大院,那会儿也没什么像模像样的玩具,就自己动手编蚂蚱,做蜻蜓,和你爸爸认识之后,就教会厉演动手做这些去哄你小叔,他很爱哭,倒是很应‘小沛’这个名字。”祝逢今望着那只风筝,“至于扎风筝么,大概也是跟着你三叔学的,只是缺乏练习,扎得不成功。”

    大概是要承托的东西太多。

    厉演也想当一个好爸爸,陪陪自家的小孩儿放风筝。

    却还是失败和错过。

    厉从感到一阵强烈的悔意,他不禁在想,自己当初真的是失手将风筝弄破的么?明明还有修复的余地,他却毫不犹豫地扔了,任凭那些篾条被压垮、断裂。

    还是说,是因为妒忌父亲得到了祝逢今毫无保留的爱,他心有不甘,将委屈和冷意都硬生生施加到了那个同样守护着祝逢今的人身上,才摔破了这个盛着满满爱意的宝瓶。

    厉从想说的话哽在胸口,好好飞着的风筝不知怎么就往下坠,顺着长线落到了很远的地方,祝逢今跟厉沅挥手示意:“我去捡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你小子,你叔叔费时费力给你扎这么个风筝,怎么一点儿都不积极,杵在这瞎想什么呢?”老三把剩下的那卷风筝线搁在原地,走过去搂住厉从的肩,“真不错,挺结实啊。”

    那风筝一直在祝逢今手里,拿到厉沅手上又很快被放走,厉从其实没来得及看清它长什么样子,此时惊讶道:“那是他自己扎的么?”

    “嗯。你走之前就打电话问我学了,大哥那个笨蛋,光顾着好看了,连根绑线的地儿都没留,飞得起来才是怪事。上面的花纹看着挺普通,其实很复杂,”厉沅回想了一下,“你妈妈她,大概也是从小在书香笔墨里熏陶出来的人吧,二哥在行的是油画,工笔不怎么会,你走之后练了三个月才敢下笔,作废了许多,才勉强做出来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。”

    “坏的那个放起来了,要不是没法复原,也犯不着去做个新的,不是么?大哥的那枚风筝在你心里早就独一无二了,他就是想送你点什么东西,我觉得画点不一样的也挺好。改天给你扎个小狗形状的,试试能不能飞。”厉沅说着笑了两声。

    不是没有办法复原。

    因为祝逢今还原的不止是风筝,还有碎落的,厉演的苦心。

    和被蒙蔽内心而无地自容、懊悔的自己。

    他好像看到了祝逢今在桌案前悬腕绘图的样子,要用一只习惯了西洋技法的手坳出那些蜿蜒流畅的细线并不容易,大概比自己风干玫瑰时更沉静、更有耐心,他做好了还会迫不及待地寄出和分享,而那个人只是放着,等待一个合适的晴天。

    祝逢今离自己越来越近,他捡回了风筝。

    厉从看着他,突然笑了。

    厉从近来笑得频繁,可祝逢今有所感觉,这是他所见到的,最轻松、最明朗的一次。

    他脚步一顿,忽然觉得,自己当初将这个孩子带回家里似乎也不全是受厉演所托。

    也更因为,他想在那张灰扑扑、又倔强无比的脸上,多见见这样爽朗开怀的笑容。

    祝逢今想了想风筝莫名掉落的时机,又看了眼厉从身边的厉沅。

    嘴长在老三身上,拦不住。

    祝逢今也不想瞒。

    他没给过厉从什么东西,倒是厉从这孩子生性浪漫,杂七杂八的送了他不少。

    可他知道,给的话,一定要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其中不知什么时候,也捎上了反复斟酌、不缺斤少两的一颗心。

    第33章

    捡完风筝回来不久,江风突然肆意起来,厉从刚上手的风筝线割得他有些手疼,祝逢今适时制止,正好临近饭点,老三一早在有家很会做汤的酒楼订了座,收了风筝就领着他俩去。

    冬天产笋,选新鲜细嫩的拿来和竹荪来炖乌鸡,撒点小香葱提味,味道缠在舌尖和上牙膛,满嘴都是浓郁鲜香。

    是祝逢今一贯喜欢的口味,他一尝就在想,要不要跟老板讨个大致的菜谱,回家试着让陈姐也做做看。

    而厉从也正好这么想。

    这是在一起生活得久了,自然而然形成的默契。

    两人心照不宣,厉沅则觉得莫名其妙,饭吃得好好的,怎么突然后槽牙有点隐隐的酸意。

    午餐收尾时,两行人准备在此分别,祝逢今突然收到了厉沛的短信。

    厉沛在搬家,收出了些厉演的东西,一部分想让祝逢今去取走。

    老三点点头:“是听他提过要搬出去住的事,他嫌那里太大太空旷,住在那里好像也不怎么开心,在公司附近买了间小公寓,大概心理上会轻松一点。”

    祝逢今脸色微沉,他“嗯”了一声,又对厉从道:“要一起去么?”

    “既然是找你,我跟着不太合适。我等你回家。”

    说话间没有间隙,厉从的答语皆发自内心,一个字也不多余。

    却最真挚。

    眼神扫过厉从嘴唇的时候,祝逢今心中有些细微的痒。

    想吻他。

    祝逢今将车开到山腰,他少时习惯走上山顶去找厉家兄弟,风雨无阻。

    他以前总觉得那里更适合作为自己的家。

    要说房子,其实也没有多特别,厉家虽然家财万贯,生活过得普通,男孩们都不骄纵,日常并不铺张,祝逢今心里明白,房子不过是个容器,只要里面的人还在,家就还在,怎么也不会散。

    厉演热情、老三敦厚,小沛乖巧,兄弟二人的母亲端正漂亮,脾气温和,被泼皮的小孩惹得心烦时也说不出什么重话。那时这里很热闹,他也像这里的一员。

    好像只是一瞬,脑海里鲜活的人突然就默然静止,站成了一座座肃穆的碑坟。

    雕花铁门、雪松与银杏,上次祝逢今夜晚来访是一个枯败的冬日,换做白天也没有太多斑斓的色彩。花圃是戴千春留下的,她在时种下的花没能好好越冬,最顽强的一株也只活到了厉沛成人。他大概平时也很少踏足这里,那些精心照料过的土壤,如今都已经被青黄的野草占领。山上的雪没有完全化尽,堪堪盖住那些干草,满目萧然。

    开门的不是老厨娘,而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。

    圆寸,眉毛粗浓,双眼深邃,留着薄薄一层胡髭。

    他很高,身材精壮,祝逢今注意到他的瞳色偏浅,保有警惕时的眼神,像是一匹盯梢的狼。

    “你来了。”厉沛感受到风,回头招呼,“东西都收好了,还放在楼上,寸和,给客人泡杯茶。”

    寸和冷脸,耳朵却听进了厉沛的话,身子马上恭敬起来,作了个请的手势。

    祝逢今没有拒绝,跟在厉沛身后上了楼。

    “冒犯到你了吗?他是大哥出事之后,三哥雇来的保镖,人笨了一点,但安静,不会惹麻烦。”厉沛道,“张姨年纪大了,已经不适合再去照顾别人,寸和做饭味道还行。”

    长发低低地扎成了马尾,垂在厉沛的颈间。乌黑的发衬得厉沛皮肤雪白,大概是忙着迁居的事,神色有些疲惫,祝逢今说:“没有,只是觉得姓寸的人不多见。听老三说你身体不太好,工作起来饮食不规律,想提醒你别太拼,事情可以分给厉沅和你的副总们做,公司被你管得很好,至少比我在的时候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