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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妈说,这是他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自己扎的,他只负责扎,画是我妈画的。”季从拿着那个风筝,那风筝没绑线,看起来不像常用的样子,“飞不起来,只能搁着。我要拿的就这一个。”

    那风筝保存得很好,纸薄薄一层,十多年来却连个破洞也没有。

    祝逢今站起来,渡过一两秒钟的眩晕,然后摸了摸厉从短得刮手的头发。

    “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回去的路上是老三开车,季从跟祝逢今坐在车的后座。

    在不熟悉的车厢内,季从才有点局促,手里拿着风筝,又不敢去动那层脆弱的纸,只好蜷起手指抠弄指头上的倒刺。

    祝逢今注意到他的小动作:“你爸爸姓厉,单名一个演。改名之后叫起来没有多大区别,要尽快习惯。”

    厉从算是默认了:“他怎么不亲自来呢。”

    “他不能来,”祝逢今看向窗外,“昨天去世了。”

    厉从“啊”了一声,然后低下了头,继续苛待自己冻得皲裂和红肿的手指。

    车上有暖气,温度让厉从觉得热,犹豫两下只拉下了校服的拉链,露出里面早就变形的毛衣,下摆上有个破洞,已经到了不能修补的地步。破成这样还在穿,也难怪这孩子在外面的时候偶尔会打哆嗦。

    明明还在假期,却还穿着校服,估计也是因为它稍微厚实一些,能挡挡风。

    祝逢今倒是不嫌弃这小子的穷酸样,他也过过苦日子。

    他伸出手,握住厉从的,阻止小孩粗暴地撕掉手指上的倒刺:“小心出血感染,到家之后再剪。”

    祝逢今:“看你在上初中,几年级?”

    “初一,”厉从答道,“我妈妈希望我能一直上学,所以开春了我也会继续上。”

    “她的想法很好,你能听她的话也很对,”祝逢今问,“脸上的伤,是怎么弄的?”

    “送奶的时候磕的,” 大概是祝逢今握住他的手让他感受到久违的照顾,厉从开始说话,他摸摸自己的脸,不甚在意,反倒来了劲,“我有辆自行车,平时我能骑着它去上学。”

    季常青离世三年,她生前节俭,给厉从留了笔钱,教会儿子看存折,背下密码。然后拜托邻居在小孩需要的时候能陪同他一起取款,里头数额不算多,但那已经是母亲倾全力留下的所有,能供厉从顺利读完高中、成年。

    直到厉从独自生活,才想起季常青在世时候的有多精打细算。

    所以冬天穿得少些也能将就,动动也就热了,总好过花上一个月的生活费去买套衣裳;平日里有空闲的时候,他就骑着车在城里穿梭,看看哪家要人帮忙,能接受他年龄的那种,钱少一些也没所谓。

    他从放寒假开始就帮人送奶。早上五点来钟开始,沉沉的奶箱就挂在他自行车的后座,一栋单元楼里订的奶他得把楼梯跑两三个来回,六点半送完奶站好心分给他的区域。

    奶箱里边最后通常还剩一瓶,那是他能自己带回家煮来喝的。

    每天腰酸背痛,报酬微薄,日子过得紧巴巴。

    然后就是些零散的体力活,他年纪个头都小,没人敢雇佣童工,架不住请求只能让他临时帮忙,时薪范围波动颇大。

    厉从没什么不满,这是他愿意且自己选择的生活。

    祝逢今侧耳听着,觉得失落的心情有所回缓。

    厉从在这段孤独的时间里,被磨砺出了坚韧的筋。

    他会信守诺言,将厉从培养成一个像模像样的大人。

    第04章

    见祝逢今不说话,厉从抬起眼,小心翼翼地看他。

    眼前的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长辈和他平时所接触的人不一样。

    他所遇见的那些人,大多是寻常人家,奔波劳累,疲于生计,各有各的烦恼,忙里偷来的丁点儿闲适已经得之不易,算得上最大的乐子。

    时间长了让他有种错觉,每个人都该是苦的,只是苦的程度大不相同。

    祝逢今嘴唇干燥,略微欠缺些血色,皮肤细得几乎找不到纹理,于是在颧骨留下一道结痂的伤痕作为印记。他眼睛眨动的频率并不高,也许是在认真思索。

    即便额前还缠着包扎整齐的纱布,遮住一小截浓淡适中的眉毛,也没有半分狼狈和弱势。

    他太过平静,以至于厉从觉得他和自己父亲不是太亲密的朋友。

    而自己不过是一个被临时扔出去的包袱。

    他没有见过父亲,季常青还在世时也有过偶尔提及,脸上带着少有的柔情和怀念。他唯一能想象的就是,那个男人认真地劈开竹片,尖尖小刀削下竹篾上的毛刺,用捻得细细的麻绳给还未出生的他扎一只风筝。

    可惜风筝飞不起来,他也没能等来那个人来陪他一起放。

    所有春光明媚的日子,他都只能一个人草草欣赏。

    车开得慢,厉老三顾及祝逢今的身体,在路上走了好一段时间才把他们送到祝逢今住的小区。

    厉从一只手拿着风筝,一只手撑着座椅往外挪,下车的时候被绊了一下,揪住了跟前祝逢今的衣角,弄出不少褶皱。

    他下意识地想道歉,祝逢今却向他伸出手。

    左手,带着黑色皮制的手套,厉从想他也许是怕冷。转念一想又觉得不是,祝逢今穿得单薄轻便,和自己比起来说不上谁更难以忍受猎猎寒风。

    “慢一点,不急。”

    厉从将掌心的汗尽数留在裤缝,鬼使神差般地牵住了那人的手。

    他的手还很小,因为肿胀而看上去很怪异,一双手不似别的小孩细嫩,整体偏黑,掌心还有几个磨出来的茧。

    也就是现在才觉得,原来自己还真的年少,是个孩子,连手都不能完全握住祝逢今的。

    他需要仰起头来,才能看见祝逢今像是被精雕细琢、打磨而出的轮廓。

    牵着那只手,厉从所触及到的皮料柔软,忍不住稍微用了劲去着重感受,却感觉到小指的地方瘪瘪的。

    少了两截指骨。

    一股寒意自后背生出,冻住他活络的心思。

    是天生的,还是别人造成的?

    “不过是少了半根指头,怕什么。”祝逢今看了厉从一眼,“不会让你也少的。”

    厉从想的却不是这个。

    他的手上常常长泡,用针挑掉时已经很疼,他完全无法想象切断手指会是怎样的感觉。

    于是他喃喃地问了:“疼吗。”

    祝逢今思忖一下,没有看他,只是平平地看着前方,过了几秒才回答:“不算。”

    到生死相交之际走上一圈,就觉得那点痛不过是细痒,无须分出心神去抓挠。

    厉从看不分明祝逢今的眼神,却在那一刻感觉到,原来他不是温和无味的水。

    他也是苦的。

    祝逢今住的是公寓,楼层颇高,厉老三没跟他们上去:“我去买点菜,小从有没有什么忌口?”

    “没,我好像什么都可以。”

    厉从的确不太清楚自己有哪些东西不能吃。他的日子过得清贫,每日菜谱也很单调,一把小菜也能让他吃得欢快。就算这个面相凶恶的高个子男人不问,他也不会挑剔端上来的食物。

    厉沅心里已经有了菜单,他捏了捏厉从的肩膀,手劲收了,没让小孩儿感觉不自在。

    等老三和祝逢今眼神交汇示意,厉沅又把车开走,祝逢今才道:“他也是你父亲的好朋友,以后可以叫他三叔。”

    厉从点点头。

    他仍然拉着祝逢今的手,目光一直在他的皮手套上,不一会儿祝逢今提醒道:“先松开,我要开门。”

    公寓对于独居的人来说很大,装潢精致又透着些闲适情调,采光很好,开灯是明亮暖黄,家具大多是木头,油画、花瓶、台灯、摆件,每一件都不是敷衍了事。厉从家里的东西大多陈旧,最值钱的也不过一架旧钢琴,季常青在时常常带着他弹奏,可惜他笨,总也学不会。

    因为比起钢琴,他更喜欢看妈妈认真沉醉的笑容。

    祝逢今那天晚上没能回家,一切都保持着出门前的原样,客厅小几上摆着两个瓷碟,一瓶颜色金黄的洋酒。冰箱里还有下午烤出来的蛋糕,奶油是手动打发的,抹得平整的蛋糕面上还有些细致的裱花,水果也新鲜艳丽,想的就是到时候从厉家回来,叫厉演和他一起,安安静静庆祝生日。

    可惜厉演没能和他一起回来。

    他和大哥相识二十多年,自认彼此已经足够推心置腹,却没想到对方瞒的不仅仅是一件事,而是妻儿的存在。

    人心隔肚皮,他们是出生入死的兄弟,也不能坦白所有。

    “先坐一会儿。”祝逢今开了地暖,他穿的少,此时温度渐渐上来,也不必脱衣服。

    祝逢今打开冰箱,放了一天的蛋糕口感色泽肯定不如当天,他将为了庆祝生日而制作的蛋糕拿出来。蛋糕是六寸的,一只手捏着底盘显得不太稳,厉从见状走过去,抬手帮忙扶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要拿到哪里?”厉从两手托着,这样祝逢今的左手便解放开来。